全体师生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》提出“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,列入作息时间安排,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,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”以及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中关于“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”的要求,充分调动在校生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能动性,达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目标,体育部在本学期继续在全校一、二年级学生中开展校园阳光健康跑活动。具体方案见附件,请认真执行。
附:《广东药科大学“阳光健康跑”实施方案(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)》
广东药科大学体育部
2022年3月10日